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工考部门,省直各相关单位:
根据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鄂人社函〔2019〕121号)通知要求和我办工作安排,现就有关材料报送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各机关事业单位具备申报高级技师评审相关条件的人员,参加近三年(2017年度、2018年度、2019年度)湖北省人事考试系统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考试,高级技师综合成绩合格者。
二、报送材料内容
1、《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》一式6份(见附件1,A3纸打印),该材料请勿装订。
2、申报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诚信承诺书(见附件3)。
3、身份证、学历复印件1份(原件审核后退回)。
4、技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。
5、近5年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(各级政府颁发科技进步奖;各级技术革新成果奖;各级发明创新、专利奖项;国内、国际性行业比赛奖项;各级技术比赛奖项;各级技术能手荣誉称号;各级劳模荣誉证书;各级先进工作者、工作积极份子等)。
6、本人业绩成果及论文(至少一篇,字数不少于2000字)各1份。
7、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资格申报审批表一式2份(见附件2,A3纸双面折页打印,装订成册,填报内容不得复印打印)。
8、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。
9、本人任技师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业务总结1份。
三、有关要求
1、各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(个人信息、业绩材料等)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核,并在复印件上签字、加盖公章。
2、省直各相关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及市州工考部门负责复核环节,对辖区内申报人员的学历、资历等基本条件进行认真复核,并在复印件上签字、加盖公章。
3、对原件审核过程中出现疑问的,省高技评委会将退回材料,限期5个工作日之内由上报材料的人事部门对疑问进行书面解释,符合条件后予以受理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员资格。
4、根据鄂价费〔2015〕139号文件标准,高级技师评审费100元/人。
四、报送时间和地点
1、材料报送时间:2019年10月30日至11月13日(节假日除外),工作日上午9∶00—11∶30 下午14∶00—17∶00,逾期不予受理。
2、报送地点:湖北省人事考试院(武昌区东湖西路特一号 省人社厅社保大楼2楼)
3、联 系 人:张建国
联系电话:027—87236221(仅报名期间)027—87231030。
附件:1.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 工种高级技师资格申报
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
2.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资格申报审批表
3.申报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诚信承诺书
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
2019年10月28日